巴基斯坦對臺灣、中國大陸等磺酸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

發布日期:2018-02-08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2-08 資料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2018年2月1日
商情本文:
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於2018年1月27日對原產於或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印尼、伊朗和韓國進口的磺酸(Sulphonic Acid)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進口對巴基斯坦構成傾銷並對其國內企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決定自2017年5月25日起對涉案產品以成本加運費價格(C&F)課徵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則號列為3402.1110。應巴基斯坦生產商Tufail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於2016年10月14日提交的申請,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於2016年11月28日對原產於或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印尼、伊朗和韓國進口的磺酸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間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間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於2017年5月25日對本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9611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