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公布將依301條款對中國大陸採取行動

發布日期:2018-03-26

美國川普總統頃於美東時間本(2018)年3月 22日簽署備忘錄,指示美貿易代表署(USTR)對中國大陸不公平貿易行為採取行動,包括訴諸WTO爭端解決及課徵關稅,並指示財政部限制來自中方之投資。USTR將提出報復關稅建議清單,財政部將提出限制投資建議。

本案係川普總統於去(2017)年8月14日簽署備忘錄,指示USTR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2 (b) 條規定,就中國大陸在智慧財產權、創新及科技之法律、政策、及措施或行為是否損及美國利益啟動調查。美國貿易代表隨後於8月18日正式展開調查(301調查程序如附件)。

根據USTR 公布之摘要(Fact Sheet),美方將採取下列行動:
一、 WTO爭端解決:於WTO控訴中方之歧視性技術授權行為;
二、 關稅:向中方貨品課徵25%從價關稅,該等貨品的年貿易值(annual trade value)相當於美因中方不公平行為所受損害;
三、 投資限制:指示行政部門處理中資企業對美關鍵科技之投資,相關部會將與財政部合作研擬限制措施。

另有關關稅程序:3月 22日川普總統指示USTR於15日內提出加徵25%關稅之貨品建議清單:
一、 USTR將於未來數日內發布前述建議清單;
二、 前述建議清單將公布於聯邦公報徵求公眾評論意見,評論期限為30日,並宣布舉行公聽會之日期;
三、 USTR將協同相關部會檢視及分析公眾意見;
四、 前述程序完成後,USTR將宣布最終課稅決定,並公布於聯邦公報

本部將持續密切注意本案後續發展,並與公協會及產業界進行緊密聯繫,擬定因應對策。另亦將加大台灣研發及生產比重、加速內需投資、提高創新能量及多元布局等以為因應。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二組曲代理科長明玉
聯絡電話:02-2397-7279、0958-283-995
電子郵件信箱:mychu@trade.gov.tw


出處: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7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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