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草擬石油法,預計2019年底開始產油

發布日期:2018-04-28

資料蒐集:越南/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4-24
資料來源:柬埔寨星洲日報網站,2018年4月22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礦物暨能源部與環境部召開會議,再次針對「石油法」草案內容進行討論。該會議於4月20日舉行,由礦物暨能源部長瑞賽和環境部副國務秘書英速帕拉共同主持。

根據環境部官員透露,擬定中的「石油法」草案,共有9章73條文,目的是要完善管理柬國油氣天然資源,確保能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利益。渠表示,柬埔寨預料將於2019年底或2020年初,成功開採出第一滴石油。

「石油法」涵蓋石油上下游工業,規定從事勘察、開採、提煉、分銷、儲存和出入口活動,必須先獲得礦物暨能源部發出執照。「石油法」草案亦規定,石油公司須在7年期間內完成油田探勘活動,期限可再延長最多3年;在完成探勘活動後,有關公司須在5年內開採石油,開採期限為30年,過後可再延長最多20年。然而,該草案原本預計於2016年底呈交內閣審議,惟起草工作卻延宕多時。一般預料,草案須最遲於柬國成功開採石油前通過和生效。

上(2017)年8月,新加坡上市的克里斯能源(Kris Energy)與柬國政府簽署石油協議,正式開採位於西哈努克省岸外的1A和1B油田,並承諾將於2019年讓柬埔寨實現成為「產油國」的夢想。柬埔寨財經部預測,1A和1B油田能在未來9年內開採出至少3千萬桶原油,若每桶原油價格為50美元,意味著潛在「油錢」高達15億美元。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3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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