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貿易爭端 誰能在WTO獲勝?

發布日期:2018-05-09

世界日報
2018年5月8日 下午6:00

美國發動對中國貿易戰,川普總統上周派七位高官赴北京談判,提出媒體稱有如「招降條款」的清單要中國接受,結果無功而返。白宮宣布,中國副總理劉鶴下周將率團訪美,繼續與美國談判。美國和戰策略兩手運用,3月下旬針對中國違反世貿組織(WTO)規範,向WTO提控訴。中國也不甘示弱反訟美國,到底誰比較有理可能勝訴?

美國指控中國拒絕承認包括美國公司在內的海外智財權持有者,破壞WTO規定,並對海外科技強加不合理的合約條款、歧視進口技術;中國企業在技術授權結束後,仍不停使用相關技術等。中國4月初也向WTO控訴美國,藉301條款向中國課徵25%高關稅,違反世貿規則、損害中國合法權益,因此依世貿「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DSM),向WTO提出中美磋商的要求。

換言之,雖然美中兩國硝煙四起,狀似貿易戰已如火如荼開打,但雙方還是沒放棄WTO這個平台,企圖利用這個「貿易聯合國」的裁定,認可自身行為的「合法性」,壓迫對方就範。

美國和22國在1947年創設的「貿易暨關稅總協定」(GATT),在1995年完成烏拉圭回合談判後轉化而成WTO。中國在2001年底加入WTO迄今已17年,歷經無數次被其他成員國控訴「傾銷」、「補貼」的豐富應對經驗,研究WTO的智庫和著作數量也都極驚人,美中雙方都是深諳世貿規則的老手。到底誰會在這場法律戰中獲勝,後續如何發展,是饒富趣味的問題,卻被許多媒體明顯忽略。

事實上,目前世貿爭端解決機制,是採取「諮商調解仲裁」程序。當某成員認為另一個成員違反世貿規範而受害時,可要求對方諮商,並通知世貿的爭端解決機構和相關委員會;被要求諮商的成員須在十日內作出回應,一般必須在30日內開始磋商,並在60日內完成。

美國由財長米努勤為首的貿易訪問團,上周赴北京諮商,就是在遵循這個規範。若雙方無法在60日內獲得結論,或某方拒絕磋商,則發起方得要求DSM提出申請設立專家小組(panel)進行仲裁;但若雙方認為磋商難以獲得結論,也可直接要求仲裁。若第三方認為爭議和自身貿易利益有關,也可要求以第三方身分加入諮商,但當事國亦可拒絕。這也是為何日本、歐盟和台灣等,都要求以相關第三方身分加入討論的原因。

若諮商未獲結論,當事國可立刻要求秘書長介入斡旋、調解與調停,協助解決問題。而若還是無法解決,就只能訴諸專家小組進行仲裁。專家小組由秘書處所握名單中的三到五位專家組成,它必須在九個月內聽取兩造意見、經過研究討論寫成初步報告、提供給兩造、所有成員和爭端解決機構。但若有當事國上訴,時間就會多出兩、三個月。為鼓勵成員以諮商解決問題,在任何時間都可因諮商有成而撤銷仲裁程序。依照統計,從1995年實施這個新機制後的16年間,世貿處理400多件紛爭的訴訟程序平均用了10個月,在國際間算相當有效率。

儘管世貿的爭端解決機制,比起其他國際機構已算滿有效率,但政治上當然不符合川普的選舉需要,所以川普未經仲裁,即逕行威脅對中國500億美元商品加徵關稅,不惜引起貿易戰。川普顯然採「邊談邊打」策略,想實踐競選諾言,逼中國就範,以便為選舉加分。

但美國獲勝的機會高嗎?舉個例子,依照「中國入世議定書」所載:「中國代表進一步確認,中國將保證所有國有企業和國家投資企業的購銷行為,完全基於商業考慮…,同時保證其他WTO成員的企業,有充分的機會在非歧視的條件下,與這些企業進行購銷競爭。」以中國政府後續的產業政策看,美國政府要找到中國違反承諾的機會極大;但沒有經過諮商和仲裁要求,直接用國內法課徵高關稅,美國同樣將違反WTO規範。只是,就算美國獲勝又如何?中國若不依世貿的仲裁要求行事,美國又能如何?最後,是否要用貿易戰「以戰止戰」?

如果美國獲勝,另一問題是,為何美國「隱忍」如此多年才發動訴訟?川普5日接見美國談判代表團,發推文指中國對美貿易「被(美國)寵壞了」。中美貿易逆差已存在40年,歷任總統都未解決,為何迄今才想解決,最後可能也解決不了。這可就是複雜的政經問題,難以用三言兩語來解答了。


出處: 奇摩新聞https://tw.news.yahoo.com/%E7%BE%8E%E4%B8%AD%E8%B2%BF%E6%98%93%E7%88%AD%E7%AB%AF-%E8%AA%B0%E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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