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決定自2018年9月1 日起,重新實施銷售與服務稅,取代消費稅
發布日期:2018-06-01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駐外單位 文章公布日期:2018-05-31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指出,馬國政府自本(2018)年6月1日起,調降消費稅(GST),自原先6%,調降至0%,並將於9月1日起,重新實施銷售與服務稅(SST),以取代消費稅。
這也意味著,在銷售與服務稅落實前,從6至9月,共有3個月「空窗期」。馬國財政部先前指出,相對於2018年財政預算案以國際原油價格每桶52美元計算,目前國際油價上漲,短期內可望填補因消費稅零稅率的收入。
根據銷售與服務稅,所有在馬國生產的商品和進口商品,只要年銷售額超過10萬馬幣(約合2萬5,082美元),須繳付10%銷售與服務稅。然有許多商品可豁免銷售與服務稅,例如出口商品、日常食品如雞蛋、蔬菜、水果、醫藥設備、教育用品如書本等。服務稅則向指定的服務業徵收6%稅務,如餐館、酒店、電信業,以及專業服務如律師和會計師等。
馬哈迪首相宣布,除RON97無鉛汽油維持採取零售價格浮動調整機制外, RON95無鉛汽油及柴油則採固定價格。目前RON95每公升零售價2.20馬幣(約合0.556美元),RON97每公升2.47馬幣,以及柴油每公升2.18馬幣。
馬國政府也將於本年6月6日,即開齋節前向人民發出「生活援助金」,取代「一個馬來西亞人民援助金」(BR1M),唯援助金額相同。此外,所有G41級及以下政府公務員,將在開齋節前獲得400馬幣援助金;退休公務員也可獲得200馬幣援助金。
為解決國家財政拮据問題,馬國內閣同意成立「大馬希望基金」,接受愛國人民的捐款救國。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