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灣、中國大陸等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終裁

發布日期:2018-06-04

資料蒐集:中國大陸/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6-01
美國商務部於2018年5月24日發布公告,對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和韓國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反傾銷終裁:

(1)臺灣強制應訴企業Tainan Spinning Co., Ltd.傾銷率為0%、Far Eastern Textile Ltd.傾銷率為48.86%、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24.43%。

(2)中國大陸強制應訴企業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td.傾銷率為72.22%、江陰市華宏化纖有限公司(Jiangyin Huahong Chemical Fiber Co. Ltd.)傾銷率為65.17%、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103.06%。14家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傾銷率為上述2家強制應訴企業傾銷率的平均值即68.70%;

(3)印度強制應訴企業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Bombay Dyeing &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及印度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均為21.43%;

(4)韓國強制應訴企業Toray Chemical Korea Inc.傾銷率為0%、Down Nara Co., Ltd.和Huvis Corporation傾銷率為45.23%、韓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30.15%。

本案涉及美國關稅稅則號列5503.20.0025項下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預計將於2018年7月9日對本案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終裁。

美國企業DAK Americas LLC、Nan Ya Plastics Corporation, America和Auriga Polymers Inc.代表美國國內產業於2017年5月31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和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發起反傾銷和平衡稅立案調查。美國商務部於2017年6月21日對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和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涉案產品發起平衡稅立案調查。因美國企業於2017年7月13日撤銷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立案申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止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2017年7月14日對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和韓國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同時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涉案產品作出平衡稅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

美國商務部於2017年10月31日發布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平衡稅初裁。並於2017年12月19日宣布對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和韓國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初裁。另於2018年1月17日宣布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平衡稅終裁。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2018年2月16日對自中國大陸和印度進口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平衡稅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據美方統計,2017年美國自臺灣、中國大陸、印度和韓國涉案產品的進口額分別約為740萬美元、6,140萬美元、2,370萬美元秋1,190萬美元。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40924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