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路商品將要全面課銷售稅

發布日期:2018-06-25

資料蒐集:美國/駐洛杉磯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6-23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Los Angeles Times),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上網購買產品將須全面支付銷售稅,與其他實體店家一樣,這個決定將會使政府增加稅收,但也同時將使得網路商品之售價提高。最高法院大法官Anthony M. Kennedy指出,過去以來網路商品不需要銷售稅這個狀況,對於外州或是當地的店家來說是很不公平也不正義的。但持相反意見的首席法官John G. Roberts Jr. 則認為,此案應該要等到國會決議後再來裁定,畢竟這是一個有可能對於經濟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國會的權力可以針對每個州做不同的稅收調整等等,其他部分法官亦支持此項建議。

最高法院這項判例,除了被認為是各州政府的勝利,對於亞馬遜等大型零售商來說,也是好消息。身為網購業者巨擘的亞馬遜,由於目前在許多州內都設有實體店面,包括倉儲與出貨中心,已經在當地繳付銷售稅。然而,規模較小的其他網購業者,例如居家生活用品零售網站Wayfair與Overstock,實體店面的數量、規模與分布則遠遠不及亞馬遜,沒有達到必須在各州繳交銷售稅的標準,這些零售網站因此在價格方面較亞馬遜或傳統商店更具競爭優勢。

隨著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走傳統經營路線的實體商店備受壓力。從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零售店面逐漸縮減甚至關門,稅收流失,影響重大。根據美國國會審計調查處(General Accountability Office,簡稱GAO)統計,僅是在2017年當中,如果各州政府得以對網購業者徵收網路銷售稅(online sales tax),估計將可創造134億元的可觀稅收。

在今年初,加州政府稅務官方估算報告指出,如果針對網路商品課稅的話,將會增加20億美元的收入,這是在近兩個月內第二個法院做出一樣裁決,也就是州政府將會有豐盈的稅收。隨著網路消費行為有爆炸性的增加 ,South Dakota的律師團和其他41州已強烈要求高等法院須在今年來重新審理此案件。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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