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洗產地 要用重典
發布日期:2020-03-02
經濟日報社論
近年台灣輸美產品例如鋼鐵製品,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後,對美出口大幅下滑;但是第三國例如越南及馬來西亞對美國出口卻明顯成長。美國因而懷疑台灣業者迂迴傾銷,先將產品轉運到第三國,不實申報原產地為第三國再出口到美國,以洗產地的方式逃避反傾銷稅。
美國是反傾銷稅制度的始祖,實施歷史悠久。根據美國商務部的調查,台灣廠商只是將產品轉運到第三國,在當地並沒有什麼生產活動,僅有倉儲、包裝或淺層加工後即出口到美國。在第三國工廠的產能、員工人數、採購原料,以及其他與生產相關的數據,均與出口美國的金額不成比例,所以裁定原產地仍為台灣,必須課徵反傾銷稅。
事實上,過去中國大陸、韓國、台灣,甚至日本,均有這種規避反傾銷稅洗產地的投機行為。特別是近年來中國大陸成為全球製造基地,世界工廠功能突顯,也成為全球課徵反傾銷稅最多的國家;所以為規避反傾銷稅,中國生產的產品轉運到第三國再輸出的現象也更為普遍。
川普總統上任後,全球貿易保護主義升溫,傾銷調查案件增加,啟動傾銷調查較頻繁的美國及歐盟,更積極防範迂迴傾銷。各國認定迂迴傾銷標準雖不盡相同,但共通概念是產品由何處出口並不重要,進行主要實質生產活動的國家,才是產品的原產地。
洗產地在美中貿易戰後更為普遍,因為在美中貿易戰前,台灣及中國與美國並沒有自由貿易協定(FTA),對美出口均適用相同關稅。所以美國海關不會錙銖必較區分產地,原產地只是為了貿易統計方便。但美中貿易戰由於美國只對中國產品加徵關稅,少數台商將在中國製造的產品先繞道到台灣,再以台灣製造名義出口到美國以規避關稅,因而引起美國關切。
美國原產地認定是由國土安全部的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負責。CBP是採取個案認定方式,並具有行政裁量權。CBP是以產品完成最終實質轉型的國家為原產地;至於符合最終實質轉型的條件,主要有進行深層加工,並在重要製程中改變產品的性質、名稱及用途。
為了遏止洗產地,台灣在2019年修訂貿易法,針對將中國大陸製造的產品,轉運來台洗產地的罰款金額,由原先30萬提高到300萬,我們認為不夠,未來應再加重懲罰程度,因為少數台灣廠商不法的洗產地行為,導致當事國通常會加強查核所有由台灣進口同類產品,不但損及台灣聲譽,其他守法業者產品通關時間及貿易成本均會增加,而遭受池魚之殃。
目前貿易法主要是以防中為主軸,對規避各國反傾銷稅及美國高關稅,而將中國製造洗成台灣製造的行為,予以懲罰;但並沒有包括其他途徑的洗產地行為,例如將台灣製造洗成第三國製造,規避反傾銷稅的方式;此種同樣損害台灣聲譽的情形,未來也應加強規範。另外,面對反傾銷調查的增加,政府也應加強協助國內企業的因應以降低衝擊。
其次,基於美中貿易戰短期不易降溫,美國對中國的關稅也不會消除;在兩岸進行垂直分工的台商,為避免輸美產品被認定為中國製造,應提高在台灣生產技術含量及附加價值,並儘量將關鍵製程留在台灣。由於美國原產地是採取個案認定,並沒有一體適用的標準。若是台灣輸美產品涉及兩岸分工,無法確認是否為台灣製造,可以事先向美國CBP申請預先審核原產地,以確保自身權益。另外對於易引發原產地爭議的分工模式,應有系統蒐集美國過去相關案例判決,以做為今後調整生產布局的參考。
除了健全法制及基礎環境外,政府可協同產業公協會加強對企業宣導,誠實申報原產地,不走後門洗產地,是企業應該遵守最基本的規範。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437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