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政策論叢」出版辦法

發布日期:2006-03-21

全國工業總會貿易發展委員會
「貿易政策論叢」出版辦法

訂定日期:80.10
修正日期:93.10

一、本論叢之前身為「進口救濟論叢」,該論叢於民國八十年十月創刊,每年出刊二期(六月卅日與十二月卅日),出刊前一個截止收稿(五月卅日與十一月卅日),惟為擴增討論層次與範圍,自民國九十三年起更名為「貿易政策論叢」,論叢性質仍以宣導及研究有關進出口貿易政策相關議題為主,舉凡國際經貿政策或法律之研究或評論、貿易政策及WTO或區域貿易有關之課題,均包括之。
二、本論叢以刊載具有創見之學術性論文及具有實務經驗之案例為主,學術性論文及案例之譯作為輔。
三、本論叢之來稿,以本會學者委員之來稿優先考慮。
四、本論叢之來稿,除涉及專業學術需要外,原則限使用中文發表。
五、本論叢之來稿以一萬字至三萬字為佳,並附注釋,以便檢索。
六、來稿須附作者姓名及簡單學經歷,請用真名發表。
七、本論叢之論文,以未曾在其他刊物發表者為限,但在學術性研討會上宣讀、討論者不在此限。凡經本論叢採用刊登後,其版權歸本會所有。
八、論文中引用之文獻或資料,請依序註明作者姓名、書名或論文名。出版地點暨機構或期刊名暨期數、出版時間、頁碼,並一律附於文後。
九、本論叢對於來稿有刪改權,如不願修改者,請加以註明;本會經審查後認為有修改必要者俟同意必自行修改後,再予出版。
十、來稿經採用,有關文稿之校正請作者自行負責,而封面設計則由本會予以負責。
十一、來稿經發表者,依稿件致送每千字新台幣壹千元稿酬,另贈期刊乙冊,抽印本二十冊,未經採用之稿件,則附審查報告要點退回。
十二、來稿請用郵寄或擲交「全國工業總會貿易發展委員會」有關文稿之編校事宜,請逕與本會接洽。
十三、本論叢每年出刊二期,除贈送各有關機關及大學圖書館外,並陳列本會圖書室販售。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得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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