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A盛行與台灣經濟之發展

發布日期:2004-10-01

一、前言

區域主義源於50年代,當時最重要的區域組織為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 EC),隨後60年代有非洲、拉丁美洲以及其他開發中國家以成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的方式進行區域經濟整合,此後新增的區域經濟整合在70與80年代和緩了許多,直到東西冷戰結束以後,隨著貿易全球化的推展,激烈的競爭促使各國轉以RTA來尋求經貿整合,因此形成第二波的區域整合。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的簽訂是表現區域主義的主要方式之一。除了如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EU)、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東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 AFTA)等著名包含多個會員國的自由貿易區以外,僅有兩個會員國的小型自由貿易區也在快速增加中。

2003年世界貿易組織(WTO)坎昆部長級會議宣告失敗後,以WTO為主軸的多邊貿易體制受到沉重打擊,但越來越激烈的經貿競爭促使各國轉以加速簽署FTA的方式來尋求經貿整合。目前,區域經濟整合已經突破傳統的區域概念,有越來越多的跨洲和跨地區的貿易協定出現。與歐洲、美洲、非洲和澳洲的區域整合進展相比,雖然亞洲的起步較慢,但近來已有加速的現象,許多自由貿易協議或組織已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除了區域經濟組織的數目正快速增加以外,區域組織內經濟整合的程度也不斷加深,因此有更緊密經濟關係、更緊密貿易夥伴等形式的出現。此外,亞洲國家亦在謀求與區域外的國家發展經濟合作,以促成更大範圍的緊密經貿關係結合。台灣為一小型且向外導向的經濟體,在此波經濟整合的潮流中,如果無法積極參與,其未來發展必定受到影響。

二、台灣經濟與參與經濟整合分析

台灣土地狹小,天然資源有限,但對外貿易發達,2003年對外出口佔國民生產毛額55.6﹪。從台灣經濟發展的軌跡來看,進出口貿易曾經是帶動台灣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像大多數東亞國家一樣,台灣過去的出口與經濟發展,主要是靠著全球及多邊貿易自由化而得以順利成長,然而當多邊貿易自由化的速度減緩、區域經濟整合的潮流來襲時,台灣亦不得不積極找尋參與的機會。

目前在東亞,台灣週邊的貿易伙伴或主要競爭對手,包括中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皆積極在推動FTA或RTA。此外,中國與香港間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已經展開、東協與中國及東協與中、日、韓的自由貿易區也在進行中。而台灣似乎被排擠而面臨邊緣化的局面,這將可能會造成幾種不同層面的利益損失。第一,由於該區會員間削減關稅會增加區域內的貿易量,進而排擠到區域外的貿易,台灣的產品有可能因此出局。第二,因為台灣廠商無法享受到該區內流通的低價資源及生產規模,造成生產成本較高,本身的競爭力可能會不如區域內的會員,而難以將產品推向國際市場。第三,因區域整合後的市場擴大,將會吸引外資大舉進入,這不僅對台灣的外資進入產生排擠效果,也會造成台灣廠商的外移。因為在他國不斷成立自由貿易區的情況下,台灣廠商通常採取的行動是直接到當地投資設廠,以享有與該區內廠商相同的優惠待遇;如此一來,便會加速產業外移,進而對台灣經濟產生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所以,對台灣來說,最好的策略應該是加入自由貿易區。但在爭取與他國簽署區域貿易協定時,卻因為經濟與非經濟因素及來自中國的干擾而阻力重重。

台灣與巴拿馬於2003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可說是台灣往外擴展生存空間的一大進展,但兩國2002年的貿易額僅約1.8億美元,還不到台灣外貿總額的千分之一,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助益不大。如果就成立FTA的效果來看,簽訂FTA的首選目標應為美國,不過在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稻米進口關稅配額制、及藥品進口議價等問題沒有解決前,美國與台灣進行FTA談判的意願並不高。再加上,兩國之間複雜的政治因素,要在短期內就FTA展開談判,必須要有相當的努力。在往東協推動方面,由於中國給予東協十國更多的經貿優惠及壓力,因此到目前為止進展不明顯,就現階段而言,更重要的是維持台商在東協十國的競爭優勢。此外,在與瓜地馬拉、日本、新加坡及紐西蘭等國家洽談簽訂FTA方面雖續有進展,如台日完成洽簽FTA第二階段研究報告、新加坡與紐西蘭可望在今(2004)年成立FTA聯合研究小組等,但距離完成協商還有一段差距。

三、台灣應對措施

由於經濟全球化日益蓬勃,在各國陸續簽訂FTA之際,不可避免地台灣也在尋求參與FTA的機會,以進一步加強經貿合作、增加貿易利益、減少其他FTA所造成的貿易轉移效果。若欲推動FTA的簽訂,目前首要工作應為消除國內產業對自由化的疑慮,提升國家經貿競爭力,以克服內在的經濟問題。為此,台灣可先就兩個層面來加強:第一,改善國內的投資環境,如增加基礎建設及充足的水、電等,並提供各種優惠吸引外資;第二,重視研發及創新,發展附加價值較高的產業活動。在對外爭取簽訂FTA的談判上,台灣則可就以下幾點來努力:

第一,研究主要FTA的發展情形,並分析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二,成立研究中心,培育優秀的談判人才;

第三,加強政府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以加速推動各項談判進展;

第四,充分與國內產業溝通,以增進對產業需求的認知;

此外,因台灣加入自由貿易協定的困境,主要來自中國的干擾,政府應致力改善彼此互動關係,推動兩岸貿易合作及貿易便捷化,因為只有在兩岸已有良好的互動關係下,才能化解中國對台灣向外發展的阻力。

四、結語

貿易的發展是台灣經濟賴以生存的命脈,雖然加入WTO是台灣走向全球化往外擴展的一大步,然而面對著他國自由貿易協定簽署對非會員的不利影響,台灣有必要在跨入WTO大門後,順應時勢加速推展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確保長期的經濟合作及與各國經貿往來的實質關係。就對台灣的立場來看,加入FTA還能提供貿易之外的政治利益,包括可與該區內的會員發展更緊密的互賴關係、加強政治整合等,這對外交上頻遭孤立的台灣來說是一個很好的突破機會。

至於該從何選擇簽訂FTA的國家,由經濟發展觀點來看,美國雖然是台灣必要的努力目標,但因彼此間複雜的經貿關係及政治情況,致使進展緩慢。為此,台灣應該同時推動與其他友邦國家之洽簽活動。即使台灣與其他友邦國家間的貿易量往往不多,經由簽署FTA可產生的實質經濟效益不大,但可藉此穩固邦交。此外,因為雙方的貿易量少,對台灣產業的衝擊相對較小,不僅較容易達成協議,亦可藉以累積談判及執行協定的經驗。

雖然根據經濟理論,區域化並不是達到全球自由化的最佳選擇,但是在全球化激烈的經貿競爭之下,訂定FTA已成為一股不可擋的風潮,也是各國在這時代裡面對新形勢的必然選擇。台灣若置身於此趨勢之外,必會對經貿勢力的擴張造成嚴重阻礙。在未來,台灣除了須積極推動多邊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以外,發展區域經濟合作、加入自由貿易區也是維護台灣經貿利益的必要選擇。

作者: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杜巧霞研究員/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鄭乃慈輔佐研究員

資料來源: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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