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實施「製造商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

發布日期:2018-02-07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2-05 一、 新加坡環境及水源部(MEWR)部長馬善高本(2018)年2月1日出席針對電子廢棄物之公共諮詢活動時宣佈,新加坡政府將推出電子廢棄物監管系統,相關製造商和進口商須履行更大社會責任,達到預設回收目標,並須確保將電子廢棄物交給正規業者妥善處理、再循環,新加坡民眾亦可透過更便捷回收管道,處理各類廢棄電子產品,共同打造新加坡電子廢棄物再循環生態環境。

二、 MEWR和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係經研究中、日、韓、德國、瑞典和美國紐約等地電子廢棄物管理系統後,決定實施「製造商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監管模式。據瞭解,目前瑞典、丹麥和韓國等國皆使用此做法,其中,丹麥2014年電子廢棄物回收率高達七成。

三、 為鼓勵業者積極有效配合EPR監管系統,新加坡政府考慮給予獎勵,亦不排除以罰款方式懲罰無法達到標準者。電視和音響係新加坡資源回收商經常回收之電子產品,由於部分資源回收商缺乏條件,僅選取部分較有價值零件再循環,無法提高資源回收率。部分業者認為,上述監管系統實施後,將對廢鐵買賣商和資源回收商等非正規回收業者造成較大影響。馬善高部長強調,前述非正規業者將繼續存在,然相關業者須提升技能和加強利用科技,才能從電子廢棄物中獲取更多資源。

四、 據統計,新加坡平均每人每年丟棄約11公斤電子廢棄物,約73部手機重量。新加坡民眾對妥善處理電子廢棄物的意識亦較欠缺,約六成民眾不知或不清楚如何做到電子廢棄物再循環。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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