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規避措施--印度
發布日期:2014-06-18
1.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表示,印方已於2013年3月將相關反傾銷措施通知WTO,印方規定當廠商轉移生產國之原因係規避反傾銷稅貨加工後出口至印度之附加價值含量低於35%時,被認定為規避行為,印度國內廠商可向印度商工部申請反規避調查。
2. 印度政府確認廠商提出之證據充足合哩,將展開反規避調查,且應自廠商申請日起12個月內完成調查程序,為最長不得超過18個月,並應於公布中終判報告前召開公聽會。
3. 關於印方通知WTO 的文件內容,請自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india_e.htm下載;
反規避措施申請表之內容,可自印度商工部網站 (commerce.nic.in)
之 anti circumvention investigation 項目下載
出處: 駐印度代表處經濟 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