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熔噴不織布機建置計畫

發布日期:2020-05-06

一、計畫目標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政府積極推動口罩產能最大化目標,在全球均在搶料下,口罩重要原料熔噴不織布需求迫切,因國內熔噴不織布產能有限,且目前國內廠商無熔噴不織布機設備開發整合能量,熔噴設備需仰賴進口且交期長,擬以補助方式降低廠商研發風險,以快速協助熔噴不織布生產廠商建立設備自主開發能力,及新建置熔噴不織布生產線,並進一步提升國內熔噴不織布總產能以因應疫情需求。
二、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廠商應於109年6月30日前完成新機台開發並開始生產。
(二)廠商應承諾每台熔噴機每週產量至少8.4噸熔噴不織布,且需配合政府徵用。
(三)廠商應承諾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本案補助開發之新機台出口至境外,如有移轉新機台設置地點或移轉第三人之情形,需以書面通知本部。
(四)敘明新增熔噴機關鍵核心技術、後續市場規劃、預期產出效益及產業帶動效果。
(五)廠商提出具體新機台建置計畫(包含潔淨室空間、電力、空壓系統、維修、操作新機台之技術人力配置等)及投入生產時程。
(六)廠商為因應本次疫情已提供政府之熔噴不織布數量多寡。
(七)敘明願意新增之熔噴機數量,及既有機台種類、數量及每日最大熔噴不織布產量。
(八)已具備生產熔噴不織布能力及設備操作實績且承諾產能越高者優先。
三、申請資格: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四)取得經濟部疫情應變物資徵用書之廠商。


相關連結: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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