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13條
發布日期:2020-05-13
一、修法目的: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國內外經濟活動,為減緩加工出口區內廠商受衝擊而發生營運困難窘境,提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加工出口區紓困方案」,以協助廠商持續營運。
二、修正條文及說明
(一)為執行該方案,並考量日後如有經營、管理、招商或其他特殊情勢,有需要就本標準明定租金及費用調整機制。(修正條文第13條)。
(二)實施期程:109年4月30日公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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