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之自行車產品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及情勢變更複查
發布日期:2020-05-20
1.阿根廷政府於2015年5月12日公告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之「自行車」(南方共市稅號8712.00.10)落日複查結果,維持對產品及零組件設定之FOB出口底價,為期5年在案。
2.阿國政府公報本(2020)年5月11日刊載生產部第205/2020號決議,即日起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之10、12、16、20、24吋含及不含變速器、26吋含及不含變速器自行車,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14吋自行車等產品(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712.00.10)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及情勢變更複查。在調查期間將維持阿國前經濟暨公共財政部2015年5月12日第328/15號決議判定之反傾銷稅,至本次複查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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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