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允許進口商使用自持外匯進行貿易

發布日期:2020-05-26

2020-05-25 16:09:41 商務部網站

伊朗《金融論壇報》近日報導,伊央行已允許進口商“不結匯”方式進口貨物,進口商可使用其國內或國外自持的外匯資源進行貿易活動;央行已引入電子平臺,要求進口商申報特定商品所需的外匯數量、商品原產地、數量和品牌名稱等詳細資訊。

資訊來源:商務部網站


相關連結: http://cacs.mofcom.gov.cn/article/gnwjmdt/gw/gwqt/202005/164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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