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公告50項電機及電子設備(EEE)產品標準並規定自明(2021)年起國內銷售之電機及電子產品均須具有檢測報告及符合性證書

發布日期:2020-06-16

主旨:關於緬甸公告50項電機及電子設備(EEE)產品標準並規定自明(2021)年起國內銷售之電機及電子產品均須具有檢測報告及符合性證書事,請參考。

說明:

  1. 依據緬甸全球星光報本年6月5日報導,2005年12月9日東協經濟部長簽署「東協電機電子調和協定」(AHEEERR)規定,緬甸供應商及製造商尚擬向東協 國家進出口相關電機電子產品,該產品應依照東協國家調和標準及個別國家規範標準,並由東協登錄之符合性評評鑑機構(CABS)進行檢測,提供檢測報告及符合性證書(CoC)後方可在市場上進行銷售。
  2. 檢陳緬甸計畫,財政暨工業甫公告通知緬甸製造商,供應商及消費者計50項電機及電子產品標準之公告資料(如附件),併請卓參。


出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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