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提出2002年企業法(Enterprise Act 2002)修正案,針對威脅國家安全與公共衛生等外資收購案進行審查

發布日期:2020-06-23

資料蒐集:英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6-22

參考資料:  Gov.uk  Press Release,  The Guardian, The Financial Times 

日期:109年6月22日

文號:駐英經(109)經字第335/P200號(商情文號:第335號)

商情本文:  

英國商業、能源及產業策略部部長 Alok Sharma 於6月22日提出2002年企業法(Enterprise Act 2002 - EA02),以允許政府對某些外國收購進行審查,以確保它們不會威脅英國因應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等重大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的能力,以展現有權力來保護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公司和技術。

EA02允許英國政府基於基於國家安全、媒體多元化、金融穩定和因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4種理由對企業收購案進行干預,修正案將使政府能夠干預與因應疫情直接相關之企業(例如疫苗研究公司或個人防護設備製造商) 收購案,且透過降低進行此類審查之前必須達到的門檻,擴大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三個經濟部門(人工智能、密碼認證技術和高級材料)相關併購案之審查及干預權。

預計新的國家安全與投資(National Security and Investment - NSI)法案也將在2020年夏季發布,該法案將使英國政府有更全面的權力來干預收購,尤其是針對中國。 S部長並表示:“該等權力將向那些希望利用因疫情而苦苦掙扎的公司的人發出重要信號,即英國政府準備採取必要的行動來保護國家安全。”

目前,只有在被收購的企業在英國的營業額超過100萬英鎊時,政府才能進行干預。英國政府先前曾根據EA02的公共利益理由進行過20次干預:12次是出於國家安全理由,7次是出於媒體多元化,1次是出於金融穩定。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9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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