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參與國際經貿整合 長路漫漫

發布日期:2020-07-07

2020-07-07 00:00經濟日報 社論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日前舉行部長會議宣布,將在今年稍晚簽署協定。RCEP共有16個成員國,合計成員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占全球約30.7%、貿易總量占29.1%、人口占48.6 %,是一個非常具有潛力的龐大市場。其間,成員國占台灣對外貿易約57%,是台灣最大的區域貿易夥伴。當RCEP正式組成區域自由貿易區之後,成員國間商品自由交易,將會排擠外來的商品,未來台灣的外銷這些地區都將會受到影響,衝擊不可小覷。

值此之際,「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也即將屆滿十年,當各界都在討論這項協議是否會被終止時,重要議題之一即是ECFA對於兩岸經貿和台灣的經濟到底有沒有幫助。其實,在早收清單之中,兩岸貿易的總量達250億到300億美元,很明顯地對於促進兩岸貿易成長助益很大,也讓台灣出口廠商少繳了很多關稅,ECFA的效益無庸置疑。

然而,必須要強調的是,ECFA不只是解決兩岸自由貿易的問題,也有助於改善兩岸關係,讓台灣有機會更進一步與其他國家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乃至於有機會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RCEP等區域經貿組織。

2010年6月,兩岸簽署ECFA的時候,TPP和RCEP的創始會員國都還在商議當中,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國家,要等到協定正式簽署後,才能申請第二輪的加入。

不過,中國大陸占台灣出口市場的40%、貿易總量的30%,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所以當時政府的想法是先與中國大陸簽署ECFA,再與其他個別國家洽簽FTA,等到TPP和RCEP完成協商之後,台灣再申請加入這兩個區域經貿組織。

台灣在與大陸討論洽商ECFA的時候,韓國媒體擔心兩岸的合作會影響韓國的經濟,還創造了一個名詞叫做CHIWAN,特別提醒韓國政府。可能也因為這個因素的刺激,韓國政府加速與大陸有關FTA的協商,並在2015年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2010年簽署的ECFA是一個架構協議,後面有四個協議要完成,包括投資保障協議、服貿協議、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2012年兩岸簽署了投保協議,2013年6月再簽署服貿協議。一個月之後,台灣即和紐西蘭簽署了「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接著在同年11月台灣和新加坡簽署了「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當時尋求先和新加坡及紐西蘭簽署FTA,其中一個重要理由,即是這兩國都是TPP和RCEP的成員國,這對於未來我國爭取參加TPP和RCEP勢必會有幫助。同時,台星、台紐的自由貿易協定都是非常高度開放的協定,等同我國向全世界宣示有意願開放市場,爭取和其他國家簽署雙邊和多邊的自由貿易協定。

可惜的是,後來的太陽花學運,不但使服貿協議無法在立法院通過,後續的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也都無法順利完成。太陽花學運結束至今已經六年了,我國只和巴拉圭及史瓦帝尼簽署FTA,但是這兩個國家和台灣的貿易量太少,沒有實質意義。台灣無法和任何一個較重要的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這對於高度依賴對外貿易的台灣來說,情何以堪。

ECFA簽署即將屆滿十年,雖然美國退出了TPP,但剩下來的11個成員國將名稱改成「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重新協商,並在2018年底正式生效,RCEP則將在今年稍晚簽署。但至今ECFA還在原地踏步,甚至還在討論早收清單是否會被終止的問題。

放眼國際,亞太地區的區域整合正在飛快地進行,台灣何時才能加入這些區域經濟整合之中。

兩岸關係現況不佳,台灣要與其他國家洽簽雙邊的FTA已經變得非常困難,想要加入CPTPP並不容易,想要加入RCEP更是緣木求魚。我們只能慨嘆,台灣參與國際經貿整合之路,長路漫漫,不知何時才能看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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