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循環經濟政策的重點具體措施
發布日期:2020-07-14
資料蒐集:瑞典/駐瑞典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7-13
資料來源 : 瑞典政府網站 (Regeringen)
瑞典循環經濟政策所涵蓋的四項重點,各重點均包括一系列的具體措施 :
- 鼓勵產品設計以長時間使用為原則;
- 推廣在新產品中使用無毒素的再生材料;
- 加強創新與商業環境,以利更多循環企業成長;
- 促進瑞典生物經濟發展,使以生物基、可再生和永續性原物料能夠取代石化產出的原物料;
- 改進消費者可取得的資訊管道,使其更容易在日常生活選擇永續性和循環經濟的生活方式;
- 讓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更容易共用、維修和再使用產品,且有利可圖;
- 透過公共採購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回收和循環商業經營模式;
- 設計有助於提高循環商品和服務,以及重複使用和回收材料的供應和需求之政策工具;
- 設定回收材料和新材料的無毒素要求規定;
- 鼓勵回收使用、數位化和可追溯性領域的相關研究、創新和技術開發;
盡可能使用回收及重複使用的資源來替代原物料,循環經濟政策在國家措施中的優先考慮材料,包括塑膠、紡織品、可再生之生物基原物料、食品、建築和房地產業所使用的材料,以及金屬和礦物,均應有優於現今使用的效率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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