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提出自本年8月起電商平台銷售商品須標示產地新規定之時程

發布日期:2020-07-14

資料蒐集:印度/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7-10

印度商工部對外表示,於本(7)月8日與Amazon、Flipkart等電商平台業者會議,將以本年8月1日起新上架商品及10月1日起目前已上架商品須標示原產地為新制實施時程。

上述會議仍有平台業者表示,商品標示涉及各家製造商及銷售商,新措施應考量業者作業時間予以分階段實施。印度商工部仍持續徵詢業者意見,將以上述實施時程為目標。針對散裝未包裝之商品,現行法規係免標產地;對此,商工部國內產業暨貿易推廣局(DPIIT)表示,將與主管商品包裝及標示之印度消費者事務部共同研商修法,另案處理。

Amazon、Flipkart、Jio、Shoppers Stop、Croma、Snapdeal、Lenskart、Paytm、Grofers、Tata Cliq、Pharmeasy、1MG、HomeShop 18、Swiggy、Zomato、 Medikabazaar等30家電商平台業者於日前參加政府主持之視訊會議中討論上述新措施的可行性,主要意見如下:

印度現行的「商品包裝法Legal Metrology (Packaged Commodity) Rules」,對於產品標示原產地、製造日期、數量、效期及製造商等資訊之規範不夠明確,政府須予以檢視,並提供業者更多緩衝過渡期。

Flipkart表示,考量平台後台作業時間,落實期限可訂於本年8月15日;Amazon則表示需2至3個月作業時間。

國內中小暨微型企業(MSME)受Covid-19疫情衝擊,線下銷售量大幅下滑,因此盼藉線上平台增加銷售,但新的產地標示將增加成本,技術及人力有限情形下,恐難於短時間內予以落實;此外,新措施僅針對線上銷售業者,恐造成線下業者不受規範而有利可圖。

銷售商係以既有資訊標示商品,增加產地標示需製造商配合提供資訊,建議邀請製造商一併討論。慮及業者作業時間,建議分階段實施新規定。

藥品銷售電商業者則指出,製藥商不受商品包裝法之規範。惟藥品相關法規,製藥商需於藥品標示相關資訊,建議納入製藥商一併討論。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9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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