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務部宣佈自本年8月1日起1,224項商品需申請出口許可證

發布日期:2020-07-14

資料蒐集:緬甸/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7-13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根據緬甸商務部7月8日發佈公告,在逾1萬項商品中,經審核後檢討後,根據HS 2017稅則版必須申請出口許可證的總數為1,224項,範疇包括:活體動物、稀有魚類和動物產品、藥用植物、林產品、採礦產品、原材料和限制化學產品、爆炸裝置、設備、肥料和古董等。在此之前緬甸必須為1萬多個項目申請出口許可證。本案係緬甸商務部行使進出口法第13條(b)款賦予的權力,放寬了申請出口許可證規則,其目的是簡化貿易流程。爰自本年8月1日起放寬只需1,224項產品必須申請出口許可證。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9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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