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藥品管理局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9項含苯二酚、倍他米松戊酸酯及水銀等毒性物質之化妝品

發布日期:2020-07-20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7-17

馬來西亞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總監諾希山(Dr. Noor Hisham)頃指出,該部所屬國家藥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NPRA)近期進行產品化驗分析,發現馬國9項化妝品,包括(一)Deeja Cosmetics Laika Cream(含水銀)、(二)Dejaa Cosmetics Zulai Cream (含苯二酚)、(三)Deeja Cosmetics Yus Cream (含苯二酚)、(四)Dnars Luvee Cream(Normal & Sensitif)(含苯二酚)、(五)Dnars Gold Lifthing Serum (Night)(含水銀)、(六)Sparkle Beauty Cream(含苯二酚及倍他米松戊酸酯)、(七)Sparkle Sun Day Cream(含水銀)、(八)Qeziger Age-locking Recharging Spot A.M Cream(含水銀)及(九)MS Skinz Night Cream(含水銀)等含有各項毒性物質而遭該機構勒令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

依據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規定,含有苯二酚及倍他米松戊酸酯的化妝品須在藥物管理局註冊,且只能在專業醫療人員的建議下使用。未經專業醫療人員監督使用含有以上物質的產品,可能會引起副作用,其中包括皮膚變薄、發炎、過敏、疼痛、脫皮、降低皮膚對有害紫外線的防護能力,並可能增加皮膚癌的風險。馬國也規定化妝品禁止使用水銀,因可能危害健康,被人體吸收並損害腎臟和神經系統,且干擾年幼或未出生兒童的大腦發育。

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要求相關經銷商立即停止出售前述產品,以免抵觸1984年馬國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首次違反條例者之個人,將可判罰鍰2萬5,000馬幣(約合5,727美元)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若再觸犯條例,將可判罰鍰5萬馬幣(約合1萬1,455美元)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抵觸條例的企業,初犯者將可判罰鍰5萬馬幣,重犯者則可判罰鍰高達10萬馬幣(約合2萬2,910美元)。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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