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實施鞋類、空調電子、自行車等三類產品進口措施

發布日期:2020-09-09

資料蒐集:印尼/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9-08

印尼貿易部發布2020年第68號貿易部長條例,要求進口商申請鞋類、空調電子產品、自行車或三輪車之進口,須辦理進口同意書(Persetujuan Impor)以及驗貨報告(Laporan Surveyor),同時將上述三類產品進口,由通關後查驗改為通關時即由海關執行查驗,其目的是為減少消費產品進口,該條例於2020年8月28日生效。

條例規範的產品共計11項稅則號列,包括橡膠鞋底鞋類 (HS 6404.11.10、6404.11.20、6404.11.90、6404.19.00、6404.20.00)、空調電子產品(HS 8415.10.10、8415.10.90)、自行車及三輪車(HS 8712.00.10、8712.00.20、8712.00.30、8712.00.90)。

此外,進口商向貿易部申請進口許可時,需說明進口貨品來源、產品號列、數量、進口目的、裝貨港、目的港等,再由貿易部核發進口許可。

今年1月至6月,上述11項號列產品進口至印尼總值為3.3億美元,其中自行車零組件進口達1.1億美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幅達35.6%。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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