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十年...看清真相與假象

發布日期:2020-09-11

2020-09-11 01:29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今年9月12日實施屆滿十年,在當前兩岸關係陷入低潮、甚至危機四伏的關鍵時刻,對其進行公正客觀的評估,以吸取經驗和教訓,應該是適當的時機和做法。

回顧ECFA的簽署,是在2008年政黨輪替後,工商界刊登大幅廣告,要求政府和對岸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免「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即將在2010年完成降稅,會對台灣出口產生排擠效果,對台灣經濟發展不利,馬政府順應民意並向大陸表達諮商意願,而在雙方已陸續簽署多項合作協議之下,中國大陸也善意回應,終於在2010年6月29日簽署協議,並在立法院通過後於9月12日生效實施。

平心而論,在兩個政治上相互對立,一方還宣稱不排除使用武力統一對方的情況下,要彼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進行經貿合作的作法,可能是全球首創。特別是在台灣採行自由民主的資本主義模式,大陸還是擁有大量國營企業的社會主義集中制下,兩個經濟體制存在巨大差異,能否有效執行自貿協定,再再讓人感到懷疑。然而,若能成功推動兩岸的自由貿易協定,除可讓大陸成為台灣企業發展的廣大腹地,對台灣經濟注入一劑強心針外,亦可減少雙方緊張關係,持續交流並和平發展,這是馬政府的思維。

兩岸諮商代表很快確定了將簽署的四個協議:架構協議、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若要更生動比喻的話,架構協議有如一套豐盛大餐的「前菜」,貨貿和服貿是「雙主菜」,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則是餐後「甜點」。目前生效中的只是「前菜」,但它附帶了「早期收穫清單」,讓幾百項彼此認為急迫的貨品提前免除關稅,十項左右的服務產業相互開放。而被「太陽花學運」擋下,雖已簽署但無法生效的「服貿」,以及諮商中斷的「貨貿」和後面的「爭端解決機制」,都已被擱置延宕。因此,目前兩岸間的FTA,只端出了「前菜」卻擱置了雙主菜和甜點。

十年來常有人評論說ECFA績效不彰,這是完全不了解或是刻意曲解ECFA的執行真相。因為僅僅是這項開胃「前菜」,我方利用陸方諮商後提供的539項商品免關稅和單方對我提供的18項農產品免關稅機會,每年向大陸出口約200億美元,到2019年已累計獲得關稅免除66.3億美元,也讓大陸成為我方農產品的最大出口地;此外,台灣的銀行業也在大陸開設了24家分行、12件保險業赴陸參股投資、20多件證券業投資,成為金融業的重要獲利來源。若「雙主菜」都能落實執行,其效益當然遠遠超過前菜,這也是韓國在兩岸開始諮商時,畏懼兩岸經濟合作下將難以和台灣競爭,創造了一個Chiwan的新名詞來形容台灣的這種競爭優勢。

之後,可能是政府急於讓金融業赴陸投資逐利,而把影響比較複雜的「服務貿易協議」提前處理,將更容易顯現自由貿易效益的「貨品貿易協議」挪後;加上諮商前的深入研究不足,讓某些瑕疵被綠營充分利用,並無限放大理論上可能、但實際上根本不會發生的負面衝擊,去煽動部分大學生發動「太陽花學運」,阻擋了服貿的立法,也讓貨貿和爭端協議完全停止。其實,年輕人反服貿的結果,讓原來可以在大陸培養視野和能力的大好機會完全消失,放棄開拓廣大市場的機會,說來令人扼腕。

台灣多數人都了解,台灣對大陸享有巨額貿易順差,經濟並無法脫離大陸,必須有制度性的安排,才能在充滿危機的經濟大環境下,強化台灣的經濟基礎,也能改善兩岸關係、保障國家安全和提升發展前景。但是蔡政府完全無視現實情況,在ECFA十周年之際,我們建議政府用智慧化解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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