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發布日期:2020-09-1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807號
訂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檔案下載
相關連結: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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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807號
訂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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