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公告脫歐後將採用新的產品符合性標誌以及工業產品進入英國市場之監管原則

發布日期:2020-09-26

資料蒐集:英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9-26

參考資料: Gov.uk Press Release

Subject: 英國政府公告脫歐後將採用新的產品符合性標誌以及工業產品進入英國市場之監管原則

商情本文:

英國商業、能源暨產業策略部於9月1日公告: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國將採用新的產品符合性標誌-UKCA (UK Conformity Assessed,UKCA),適用於進入英國(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市場的產品,該標誌適用範圍將將涵蓋大部分現行歐盟CE 標誌的產品。

(二)至於北愛爾蘭的部份,根據北愛爾蘭議定書條款,歐盟法律將繼續在北愛爾蘭適用,故UKCA標誌在北愛爾蘭不適用,進入北愛爾蘭市場的產品須以CE標記或UK(NI)標記。

(三)為讓企業有時間調整,在多數情況下,具有歐盟 CE標誌之產品可在2022年1月1日前繼續銷售至英國市場。惟脫歐後若歐盟更改其規定,則根據歐盟新規定取得CE標誌之產品則無法在英國市場銷售。

(四)UKCA標誌涵蓋產品範圍,包括:玩具安全、休閒船及私人船隻、簡單壓力容器、電磁兼容、非自動衡器、測量儀器、升降機、防爆、無線電設備、個人保護設備、燃氣用具、機械、室外噪音、生態設計、氣溶膠、低壓電器、有害物質限制等項。

(五)另醫療設備、鐵路互通性(rail interoperability)、建築產品、民用炸藥等4項亦為UKCA標誌涵蓋範圍,但因其產品特性,該4項產品進入英國市場有個別之監管原則以及部分產品可續使用CE標誌之期限與其他產品不同(如醫療設備至2023年6月30日前)。

(六)對大多數產品企業可選擇在產品黏貼標籤或隨附文件黏貼UKCA標誌,但自2023年1月1日起,須將UKCA標誌直接黏貼在產品上。

(七)脫歐後,英國將不再認可設在歐盟地區之授權代表或負責人,該等人員須以在英國為主要居住地,才能將產品銷售至英國市場。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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