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對可能作為最終軍事用途之貨品及技術將加強出口管制

發布日期:2020-09-28

資料蒐集:紐西蘭/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09-28

一、 紐西蘭外交貿易部9月18日宣佈,現行依據聯合國武器禁運規定,禁止向伊朗、黎巴嫩、利比亞及北韓等國出口軍用及軍民兩用商品之作法已不符現實需求,將加強出口管制措施,禁止對非緊密盟友出口可用於軍事用途之產品及技術,以避免對紐國安全、政治及國際聲譽帶來風險。

二、    紐國未來將擴大出口產品及出口目的國之管制範圍,新規定將於2020年10月9日起生效,主要變動如下:

(一)      維持現行禁止出口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及其載運工具有關之最終用途物品。

(二)      依據海關法規定,將用於恐攻活動之物品列入管禁範圍。

(三)      維持現行對軍用最終產品之禁令,但擴大管制出口目的國家範圍,不限於聯合國武器禁運國家。

(四)      管制範圍由軍用最終產品擴大至「實質有助或支援軍事及內部安全功能」之項目。

(五)      所有出口國及產品均適用。

(六)      低風險國家(最終用途在澳洲、加拿大、冰島、日本、南韓、挪威、瑞士、英國、美國及歐盟國家)、用於政府援助計畫之商品、零組件及維修替換用產品(已併入武器或用於武器之生產、維護及測試者除外)得豁免(無需取得許可)。

(七)      部分管制措施將設有過渡期間框架,以滿足相關產業及研究部門之需求。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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