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刻正研擬EVFTA之貿易救濟措施相關施行之公告

發布日期:2020-10-05

資料蒐集: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10-02

越南工商部刻正研擬EVFTA中之貿易救濟措施相關施行細則公告。在研擬之公告草案中,輔導有關EVFTA協定過渡期適用之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措施暨反補貼措施。

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在掌握資訊基礎上實施EVFTA之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倘調查機關認為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完全不符合公共利益,則不可實施。

值得留意的是,上述公告草案第二章為過渡性防衛措施之專章。同一時間不得同時對歐盟產地進口至越南之產品實施過渡性防衛措施及依照外貿管理法規定之防衛措施。

當越南調查單位之調查結論包含下列內容: 因EVFTA協定稅率減免而導致被調查之產品進口重量及數量較國內生產之同類貨物有相對及絕對之成長,越南工商部部長將決定實施過渡性防衛措施。

當國內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過渡性防衛措施將包括: 依照EVFTA協定附錄2-A(消除關稅)之規定,停止受調查之貨品依照EVFTA協定規定之稅率減讓。

調整該產品之稅率,但依照EVFTA協定第2.7條(減讓或消除進口貨物關稅)之規定,不超過該時段刻正實施之優惠稅率或附錄2-A中各稅表規定之基礎稅率,兩者中採行較低之稅率。

實施過渡性防衛措施之期間不得超過2年。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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