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即將通過對貿易執行法規的修訂草案

發布日期:2020-11-10

日期:2020/11/05
作者:林卓元
文件編號:WTOepaper713

  2020年10月28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及部長理事會(Council for European Union)在進行三方會議(Trilogue)後宣佈對第654/2014號歐盟法規(Regulation(EU) 654/2014)的修訂草案達成共識。依其規定,歐盟只有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作出最終裁決後,才有權啟動該法規暫停履行其於WTO協定中的義務或作出任何反制措施。然而,隨著去年12月開始WTO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因法定人數不足而陷於癱瘓後,WTO已無法作出任何最終裁決,導致面臨無法執法的困局。因此,歐盟執委會於2019年12月12日提交針對第654/2014號歐盟法規的修訂草案,旨在為此困局解套。

  修訂草案中訂明,歐盟在符合WTO小組報告(Panel Report)認可歐盟之行為、DSU第17條無法實行、爭端另一方拒絕參與歐盟所設立的臨時上訴仲裁機制的情況下,歐盟得在沒有獲得WTO同意的情況下對爭端的另一方採取報復措施。與此同時,在修訂通過並實施後將延伸適用於歐盟目前與各國所簽署的雙邊及區域貿易協定,同時亦將適用於關於智慧財產權服務貿易的相關貿易爭端。在三方會議結束後所發布的聲明中,歐洲執委會也承諾將於明年底前推出新的法規,以保護歐盟免受其他國家的脅迫。

  歐盟各會員國大多對該修訂草案持正面態度。德國經濟部長阿特麥爾(Peter Altmaier)發表聲明指出在WTO處於危機之中的情況下,歐盟具備保護其於貿易中的利益及權利的能力顯得尤為重要。另外歐盟貿易執委杜姆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亦指出該修訂草案向外界發出了一個強烈的政治訊號,即歐盟會採取行動捍衛及保護企業工人、消費者免受貿易夥伴不遵守規則所造成的損害。他同時指出,即便歐盟崇尚多邊規則,但不能完全不設防,強化歐盟的政策選項是必要的行動。剛上任不久的新任首席貿易執行官丹尼斯荷朵內(Denis Redonnet)早前也表示,日後歐盟執委會將對確保貿易協議的執行採取積極行動,可行措施將包括修訂草案所授權的範圍。

  目前歐盟與美國有兩件WTO爭端在處理中,分別為美國232條款對鋼材、鋁材所課徵的關稅,以及美國對自歐盟進口的西班牙橄欖所課徵的關稅。當中針對232條款的鋼、鋁材關稅部份,WTO最快將於2020年底公布小組裁決。目前美國拒絕參與歐盟所設立的臨時上訴仲裁機制,若小組判決不利於美國並使美國決定提出上訴,同時AB仍處於停擺情況下,美國或將成為首個適用於歐盟修訂草案的國家。

  在三方會議通過後該草案後,仍須提交給歐盟全體會議,並對該草案進行最後表決,在表決獲得通過後才正式實施。

【由林卓元綜合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20年10月28日;Reuters,2020年10月29日;European Union,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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