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生質酒精(bioethanol)啟動進口監測

發布日期:2020-11-13

資料蒐集:比利時/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11-12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2020年11月4日新聞稿

依據Regulation (EU) 2015/478第10條及Regulation (EU)2015/755第7條規定,歐盟得在某一產品之進口趨勢恐造成歐盟製造商損害或威脅聯盟利益時,對該產品之進口實施監測。

旨案係源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所致之經濟蕭條,使近幾月歐盟自國外進口之生質酒精價格削減且數量遽增。鑒於歐盟國內產業提供之證據顯示,旨揭產品進口量之再增加,將造成生質酒精部門經濟損害,故歐盟執委會自本年11月4日起對旨揭產品實施進口量監測,措施實施期程為1年(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0/1628)。

依據執委會發布新聞稿,進口監測並非貿易限制措施,而係在快速監測特定產品之進口發展趨勢,相關數據亦將公開,俾協助其產業瞭解整體情勢及作為業者評估採取進一步行動之基礎。

旨案受監測產品歐盟稅號:

(一)因生質酒精可歸類於涵蓋其他產品之不同CN codes(8位碼)下,故執委會將在其下增設特定TARIC codes(10位碼),俾確保僅有具關連之產品須受監測。

(二)目前受監測產品所屬CN codes,包含ex 2207 10 00、ex 2207 20 00、ex 2208 90 99、ex 2710 12 21、ex 2710 12 25、ex 2710 12 31、ex 2710 12 41、ex 2710 12 45、ex 2710 12 49、ex 2710 12 50、ex 2710 12 70、ex 2710 12 90、ex 3814 00 10、ex 3814 00 90、ex 3820 00 00及 ex 3824 99 92等16項。

就此,歐盟執委會執行副主席暨貿易執委Valdis DOMBROVSKIS表示,歐盟經濟仍受疫情影響,而其復甦過程不應受扭曲之貿易行為阻撓,故執委會應密切監測不公平競爭下所衍生之貿易趨勢。

鑒於其他歐盟產業亦可能面臨相似情形,執委會將續開放對能提供足以顯示受近期進口遞增重大負面影響及損害證據之產業申請實施進口監控措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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