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11-13
烏克蘭依據防衛協定第12.1(b)條通知,該國調查機關已作成旨揭產品因進口增加造成國內產業損害之認定,並將於本年11月20日起課徵為期3年防衛稅,分別為第1年18.19%、第2年17.28%、第3年16.42%。(我國未被列入豁免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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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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