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綠色新政帶動WTO會員對於貿易與環境議題之關注

發布日期:2020-12-01

日期:2020/11/26
作者:鐘雲曦
文件編號:WTOepaper716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的「綠色新政」(Green Deal)於2019年底正式發布後,今年起開始執行相關行動計畫,也帶動了WTO會員相關討論意見。

  首先,美國和加拿大、哥倫比亞、印度、挪威、巴拉圭、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和土耳其共9名WTO會員在貿易與環境委員會(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會議上表示,其對歐盟的「綠色新政」(Green Deal)計畫,特別是碳邊境調整(carbon border adjustment)感到困擾。其呼籲歐盟應確保「綠色新政」符合WTO規則和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此外,歐盟應承認在共同原則基礎上,容許較不富裕的國家對於氣候行動的責任有所差異,並應確保成本不只由生產者承擔,尚須保證對歐盟產業的計畫性補貼具公平性,以及確認維持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面對其他會員的質疑,歐盟駐日內瓦貿易官員主張,「綠色新政」主要係促使未來歐盟經濟轉為朝向永續發展。歐盟主張,由於全球沒有共同承擔氣候行動目標,因此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以處理碳洩漏風險問題,歐盟執委會堅定表示「綠色新政」將會與WTO兼容並蓄,其目前正在進行各種影響評估,並根據WTO規則、歐盟貿易協定以及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互補性,檢視碳邊境調整機制之法律可行性。

  今(2020)年11月17日,49名WTO會員提出新倡議,以強化WTO對貿易和環境的討論。小組會員包括澳洲、加拿大、查德、智利、哥斯大黎加、歐盟27國、甘比亞、斐濟、冰島、日本、南韓、列支敦斯登、馬爾地夫、墨西哥、摩爾多瓦、蒙特內哥羅、紐西蘭、北馬其頓、挪威、塞內加爾、瑞士、臺灣和英國,建立了有關貿易和環境永續性的結構性討論以及針對塑料污染的非正式對話,並表示將會召集感興趣的WTO會員進行討論,共同推動貿易和環境永續工作,包括促進透明度和資訊共享;確定未來WTO內部的工作範疇;支持技術援助和能力建構需求,特別是對低度開發國家。同時,小組也希望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發展成果。

  WTO副秘書長沃爾夫(Alan Wolff)表示,此小組的工作計畫將有助於消除環境商品和服務中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以及進一步支持WTO第十一次部長會議關於改革低效化石燃料補貼的宣言,並且透過供應鏈推動貿易,促進全球循環經濟發展。

  今年11月20日,澳洲、巴貝多、加拿大、中國大陸、斐濟、牙買加和摩洛哥也針對塑料污染和環境永續的塑料貿易,在WTO發起非正式對話,並歡迎其他會員加入討論。
  
【由鐘雲曦報導,取材自WTO Document (RD/CTE/175),2020年11月20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0年11月18日;WTO Document (WT/CTE/W/249),2020年11月17日】


相關連結: https://web.wtocenter.org.tw/Page.aspx?nid=120&pid=34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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