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政府對數位貿易課稅立場

發布日期:2020-12-02

資料蒐集:南非/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12-01

政府對數位貿易課稅立場
(一)    關稅部分:
1998年WTO部長會議決議對電子商務暫免課徵關稅,其後會議結論均維持暫免關稅之實踐,多數國家認為倘若對電子商務課徵關稅,將減少經商環境可預測性及企業競爭力。
南非及印度則兩次提案籲請其他會員國謹慎考慮電子商務免課徵關稅對開發中國家財政收入損失之影響。
WTO原訂於本年3月召開研討會,盼能蒐集更多意見探討跨境電子商務課徵關稅之可行性、對稅收之影響以及對經濟發展之意涵,惟該研討會因疫情關係延後舉辦。 
(二)    營業稅部分:
一般而言國內線上銷售業者均註冊稅籍並依法按時申報營業稅,因此國內線上銷售課稅並無問題,然跨國線上行銷極難辨別收入實際地點,加上稅務單位不易掌握全部交易資料,稅務單位實難據以正確課稅。
OECD於2015年提出「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計畫」(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要求G20國家積極處理數位經濟課稅正確性問題,各國開始立法要求外國電商業者在國內註冊稅籍及報繳營業稅,配合實體查核方式確保營業稅課稅正確性。
南非於2014年修正加值營業稅法,要求外國企業跨境銷售至南非之營業額超過100萬斐鍰者,須向南非國稅局登記稅籍及申報營業稅,以避免跨境銷售侵蝕財政收入。
非洲稅務管理論壇(African Tax Administratino Forum, ATAF)於2020年10月公布「數位服務稅立法例」供各會員國稅務主管機關參考,係為因應疫情促使外國企業以數位方式跨國銷售包括線上廣告、數據服務、旅宿服務、汽車租賃、線上閱讀下載、線上遊戲、雲端服務及搜尋引擎等服務至非洲,導致非洲國家損失百萬元美元稅收,該立法建議對數位服務企業營收課徵1%至3%之稅收。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0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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