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沙簽租稅協定 台商利多

發布日期:2020-12-11

財政部、外交部昨(10)日宣布,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已於12月2日簽署所得稅協定,待各自完成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後,依協定規定日期生效,並於生效日隔年元旦起適用,這也是我國第34個所得稅協定,同時是在中東的第一個。

依過去經驗,現在已是年底,雙方所得稅協定最快明年才會生效,也就是後年才開始適用。

據了解,我國與沙國在2019年的雙邊貿易總額約86.6億美元,雙方貿易往來主要是我國自沙國進口石油,進口規模遠大於出口,台商目前也並未在沙國有顯著投資項目。

不過財政部表示,沙國近年希望逐步減少對石油依賴,並採取鼓勵外資的多元經濟政策,例如沙烏地阿拉伯2030願景(Saudi Vision 2030),官員表示,未來所得稅協定生效後,將有助於雙方產業合作與技術交流,讓經貿關係更為緊密。

財政部指出,台沙所得稅協定是以國際稅約範本為藍本,歷經雙方財政部、外交部及經濟部多年諮商與推動,終於就協定內容達成共識。

根據協定約定,由所得來源國就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包括人民及企業)取得的各類所得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及其他稅務合作。

至於相關所得適用的扣繳稅率,官員表示,基於國際外交原則不能提前公布,須待雙方協定生效日期後才能對外說明。

若以現今其餘33個所得稅租稅協定來看,股利扣繳稅率多在10%至15%之間,利息扣繳稅率多為10%,權利金扣繳稅率也多為10%,都低於無所得稅協定國家。預料未來台沙所得稅協定相關扣繳稅率,不會偏離太遠。


出處: 經濟日報

相關連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08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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