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必須走出萊豬泥淖向前行(顏慧欣)

發布日期:2020-12-17

顏慧欣/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明年1月起,我國將開放進口豬肉可含有0.01ppm以下萊劑(俗稱瘦肉精)殘留。此一政策迄今紛擾不休,更有部分地方政府公布當地豬肉不准有萊劑殘留值的自治法規,或是表示將與午餐團膳業者訂定契約,要求如幼兒園、學校等供膳場所一律採用國產豬肉。

台灣好不容易剛消除萊豬零檢出這個不符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義務,以上舉措卻又會創造出新的國際爭議。

歧視所有進口豬犯眾怒

我國進口豬肉萊劑容許值是按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所訂之國際標準,國內簡化成「美豬問題」,彷彿是台美雙邊問題而已,其實整件事是我國的WTO多邊義務。

2007年傳出CODEX即將完成萊劑容許值標準時,台灣同年8月主動通知WTO(文件編號G/SPS/N/TPKM/114,網路可尋),指出只要CODEX訂出標準,台灣就會據此作為制訂牛豬肉各部位瘦肉精殘留值的重要參考。後來CODEX遲至2012年方訂出標準,我國卻採「牛豬分離」,當年僅訂出牛肌肉殘留值,排除豬肉。

CODEX的重要性根源於WTO規則,WTO雖賦予各國原則應採用國際標準的義務,但同時也給予最高程度的保護,亦即如台灣採用CODEX國際標準時,「不容」他國質疑不合理或有貿易障礙;但相對不用國際標準時,各國都可質疑,且是台灣要舉科學證據說明必要合理。我們的困境是不用國際標準的原因,往往是政黨之爭,並無科學證據。

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與國際標準不同的萊劑零殘留規定,則未來各國若按WTO規則質疑時,就有義務舉出具規模的研究證據來說明CODEX標準不可採的原因。但地方政府準備好了嗎?

其次,對於限制學校、幼兒園須採用國產豬肉一事,等於直接歧視「所有」進口豬肉,違反WTO「國民待遇」義務顯而易見;不只美豬,連加拿大、西班牙及丹麥等國都牽連進來,所犯眾怒之廣是否必要,值得三思。

再看標示問題。我國自2015年起針對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等實施基改食材強制標示要求,因此對於萊豬國內也有比照標示的訴求。然而對於基改標示,從2016年開始每年都是台北美僑商會(AmCham Taipei)及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關切議題。我國《學校衛生法》「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的規範、基改食品獨立設置進口稅號以及基改食品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的要求等,也是外商及美國政府質疑的問題。

質疑的理由都相同,即這些隱含著基改有問題的差別做法,未有科學證據支持,未見評估過替代方案的必要性討論。對於萊豬,社會的擔心多來自於對政府管理的「風險信心」尚未建立的緣故。建立信心是政府責任,但也須注意國際義務的遵守,否則只會讓台灣永無止盡的要面對各國質疑挑戰。

從經驗觀察,台灣在因應國際貿易、友善外資環境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議題之間,似乎總在過猶不及的困境,例如2014年可口可樂曾因我國食安修法要求公布香料所有成分而揚言退出台灣市場,所幸有解除危機。

從全球供應鏈夥伴思考

台灣陷入萊豬問題的泥淖已餘十多年,時至今日只是再次凸顯萊豬絕非狹隘的食安問題,還牽涉外商在台灣是否受到不合理對待、台灣是否為守法的全球供應鏈夥伴等其他考量。期盼能跳脫黨派、中央地方之爭,兼顧食安及國際空間下,讓台灣走出這個惡夢的牽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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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絕非狹隘的食安問題

2020-12-23 16:18:06

萊豬非大礙,豬隊友 + 豬對手才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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