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因應英國脫歐調整鋼品防衛措施關稅配額(TRQ)公告

發布日期:2020-12-17

資料蒐集:比利時/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12-16

資料來源:歐盟2020年12月11日第L416號公報

歐盟前於本年10月30日於第C366號公報公告將因應英國脫歐調整鋼品防衛措施關稅配額及開發中國家清單,並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嗣於本年12月11日公告調整措施(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0/2037),主要重點如次:

一、執委會就本案共蒐集到19份利害關係人意見書,並與9個第三國政府進行諮商。

二、4A、4B產品:

(一)經衡量利害關係人意見書及與第三國政府諮商中就計算4A、4B產品進口量與如何分配兩項產品之關稅配額量相關評論,執委會業重新調整4A及4B產品之關稅配額額度(註:依據本案公告附錄1,係減少4A產品關稅配額額度,並增加4B產品之關稅配額額度),惟第4類產品類別所獲關稅配額總數與第C366號公報所公告數目相同。

(二)部分出口國主張執委會應保留渠等在第C366號公報中遭取消之特定產品國家配額,且認為取消其國家配額之措施因更具限制性,爰違反WTO規範。然執委會不同意前述主張,因依據第C366號公報之說明,本次不論是就全球或各產品類別所進行之關稅配額調整,係符合英國脫歐後適用歐盟防衛措施領域相對縮減之比例,且調整後之關稅配額數量整體而言尚較現行措施高出3%,故難謂調整後措施更具限制性。另執委會認為倘接受前述出口國主張,將違背僅就在特定期間內一國輸銷某項產品量占歐盟進口量達5%門檻給予國家配額之基本原則。

(三)倘就特定產品所獲國家配額遭取消之國家仍有第1、2季未用罄之配額,亦已納入調整後措施之特定產品剩餘配額中。

三、調整後之開發中國家清單:與第C366號公報相同。

本案公告調整措施將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詳細內容可自歐盟公報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2037&from=EN。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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