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衛生暨體育部規定口罩及醫用呼吸器進口需申請進口推薦函

發布日期:2020-12-29

資料蒐集:緬甸/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0-12-28

緬甸衛生暨體育部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於2020年12月24日發文通知緬甸醫療緬甸藥品暨醫療器材商會(MCCPMD),文中表示,醫療口罩及醫用呼吸器(例如:N95 / KN-95等)為COVID-19流行病之重要預防醫療用品,雖早前被列入醫療器材進口豁免清單(暫不需要申請進口推薦函)中,但為確保人民能使用到優質的防護醫療用品及醫護人員獲安全的質量標準,爰自2020年12月24起規定將醫療口罩及醫用呼吸器(例如:N95 / KN-95等)列入須向FDA申請醫材進口推薦函(Import Recommendation)清單中,在獲得推薦函後方可有權進口經銷。

據副局長Dr. Khin Chit表示,N95及KN-95口罩原本須在FDA登記註冊並允許進口,但在疫情期間無法有效控制及時獲得這些物品,因此開放進口,以確保能進口足夠的口罩,以便人民可以實惠的價格獲得口罩,國家也就有足夠的口罩。不過,無證進口口罩已進行快一年,若繼續將有可能會出現假冒及偽劣的產品。 現大眾都已意識到戴口罩的重要性,且每個人到戶外時都會戴著口罩,因此只有優質的口罩才能有效地預防疫情。另也可對口罩的進口公司進行資料登記,若該公司仍進口品質較低劣的口罩,將可記錄追踪並對其採取法律行動。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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