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2021-01-19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01248號


訂定「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附「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


署   長    謝  鈴    媛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1-18

附件下載

 

流程圖

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

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

補償申請書

補償申請書


相關連結: https://web.customs.gov.tw/singlehtml/698?cntId=2a2f2f74354e408e8a33b6e9fdca5e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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