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對特定鋼鐵產品防衛措施調查公布基礎事實報告

發布日期:2021-02-19

一、調查結果顯示,受調產品短期內進口激增以及存在嚴重損害與嚴重損害威脅,且兩者具因果關係。

二、我國、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巴西、烏克蘭、埃及以及墨西哥等國主張,依據防衛協定第9.1條豁免課徵防衛稅事,俟作成最後認定後,符合資格之國家將可豁免課徵防衛稅,並隨最後認定公布豁免清單。

三、本案利害關係人應於報告發布起15日內得就報告表達意見,倘我業者欲就本案表達意見,除可自行提交外,亦可於本年2月23日下班前提供中英文說詞予國際貿易局,俾利納入我方對GCC之書面意見。

 


出處: 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代表處經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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