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頃頒布第03/2021/TT-BTC號公告規定有關適用於科技型企業營業稅減免政策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2021-02-23
資料蒐集: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2-22
越南財政部頃頒布第03/2021/TT-BTC號公告規定有關適用於2019年2月1日第13/2019/ND-CP號議定所規定之科技型企業營業稅減免政策之施行細則。
科技型企業符合下列條件可減免營業稅:
- 獲權責機關核發科技型企業證書。
- 每年自科技成果形成之產品之生產經營營業額至少佔該企業之美年營業總額之30%。
- 自應用資訊科技成果之勞務之營業額須為新勞務,惟不包括市場上已存在之勞務。
- 自科技成果形成之所得須分開核算;倘未分開核算,該所得須依照2008年營業稅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分配。
- 依照法規執行會計、發票及憑證等政策,並依照申報內容繳稅。
第03/2021/TT-BTC號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