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自3月起強制使用「電子申報納稅系統」

發布日期:2021-03-02

資料蒐集:越南/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2-26

資料來源:高棉時報(Khmer Times), 2021年2月24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據柬埔寨國家稅務總局(GDT)公告,已指示所有屬於自我評估稅級的納稅人從3月起透過電子申報(ToI E-Filing)提交年度所得稅。電子申報納稅系統係由GDT局長批准採用,並於2020年2月27日經濟暨財政部發布公告,向公司企業和非政府組織通知電子申報納稅系統的啟動。

該系統可促進年度所得稅申報表的申報和支付,以增強稅務服務的有效性、效率及透明度,並使報稅快速輕鬆和節省行政成本。該公告補充,大中型的公司企業和非政府組織必須在每年年底前三個月內使用ToI電子納稅申報系統來申報其年度所得稅。

依據經濟暨財政部對中大型納稅人之定義,中等納稅人是指營業額從7億瑞爾到40億瑞爾的企業或公司,大型納稅人則是營業額超過40億瑞爾以上的公司企業。企業公司可透過電子申報納稅系統支付每月稅款。至於小額納稅人(營業額少於7億瑞爾)可以在每年年底前三個月內使用GDT稅收預先申報應用程序提交年度所得稅或直接手動執行申報,繳費給稅務局。

電子申報納稅系統有利簡化公司工作流程,並節省時間,因為員工不再需要去稅務部門或銀行,該系統與八家商業銀行連線,可透過合作的電子支付工具直接繳費給政府稅務部門。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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