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公布對自我國等進口之 「2 乙基己醇」反傾銷落日複查案最終事實認定
發布日期:2021-03-15
一、報告指出,案經 DGTR 調查後計算我國涉案產品傾銷差額為 10-20%(請參閱報告第 61頁);削價效果為負(0-10)%(請參閱報告第 68 頁);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之損害差額為負( 請 參 閱 報 告 第 73 頁 ) , 與 基 礎 事 實 報 告相同。
二、 DGTR 進一步檢視涉案國家過剩產能、產能利用率、出口 傾向,及印度國內需求、產能、出口表現、生產技術等因 素後,建議對自我國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每公噸 42.45 美 元之反傾銷稅,為期 5 年 (請參閱報告第 85 頁)。
三、依據印度關稅法規定,我商對印方判決如有異議,可向印度財政部關稅、貨物稅及服務稅上訴法庭(Customs, Excise and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提出。
出處: 駐印度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