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對進口水泥防衛措施調整

發布日期:2021-03-19

菲律賓貿工部頃公告2021年第21-02號行政命令,修正旨揭豁免名單。經比對,菲國將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智利、印尼,以及韓國等國家從豁免名單中移除。本案我國因未符合微量豁免條件,仍適用最終防衛措施。


出處: 駐菲律賓代表處經濟組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