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4-01
阿根廷頃於3月29日公告(如附件2),因初步認定自我國進口之涉案產品傾銷差額為24.06%,及初步認定對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因此開始對自我國等進口之發泡級聚苯乙烯產品(南方共同市場稅則號列3903.11.00、3903.11.20)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貨品FOB價格)7.4%,進口商需繳納與臨時估算之反傾銷稅金額等值的擔保金。
詳情請見相關檔案。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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