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中央銀行決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推出5項放寬出口商外匯管制新措施

發布日期:2021-04-06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4-01

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宣佈,自本(2021)年4月15日起推出5項出口商外匯兌換管制新措施:包括(一)國內出口商可按照自身的外匯需求,兌換出口收益,不再有比例限制;(二)凡涉及環球供應鏈業務,國內出口商的本地交易,亦能夠使用外匯支付;(三)在特殊情況下,國內出口商可延遲逾6個月才將出口收益匯回馬國;(四)國內出口商可以出口收益抵銷外匯義務,例如源自同一個國家買賣雙方的進口支出以及(五)國內企業可直接與外資企業進行衍生產品護盤交易。

前述放寬出口商外匯管制措施,對增強馬國在環球供應鏈的地位以及吸引更多外人直接投資(FDI)有利。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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