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能源法規修訂,納林木業為綠色投資

發布日期:2021-04-23

資料蒐集:瑞典/駐瑞典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4-22

資料來源 : 瑞典新聞總匯(Mundus News) 

歐盟會員國已同意以1990年為基準,並透過各種方法(包括碳匯carbon sinks,如林木)於2030年前減碳55%。協調主事者為瑞典籍歐洲議會議員Jytte Guteland原本希望將目標訂為60%,在認同減碳方向正確後讓步,同時指出基於科學研究證據的氣候目標已為新氣候法規奠定基礎。

瑞典歐盟事務部長Hans Dahlgren也贊同前述協議;但來自於瑞典的其他歐洲議會議員則有不同的看法,批評意見包括協議仍有許多缺失、成本過高以及所根據之科學基礎不足。

由於來自瑞典和其他北歐國家的壓力,歐盟執委會同時宣布延遲綠色投資的永續能源投資分類法案,並將納入林木業、生質能和水力發電為合適的綠色投資。但媒體報導,歐盟可能會重新評估此分類法案,或將增加林木業者的行政負擔,另有歐洲議會議員對於核能未被列為永續投資項目感到失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19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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