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5-05
財政部審酌商工部貿易救濟局(DGTR)對自我國等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反傾銷調查案最後調查認定後,決定對自歐盟、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我國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為期 5 年,其中我國稅率為每公噸 274.39 美元。
本案印度財政部先前於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告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爰財政部一併公告撤銷該臨時反傾銷稅改課徵反傾銷稅。
出處: 駐印度代表處經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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