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藥品管理局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3項含苯二酚、倍他米松17-戊酸酯及水銀等毒性物質之化妝品

發布日期:2021-05-06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5-05

馬來西亞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總監諾希山(Dr. Noor Hisham)頃指出,該部轄下國家藥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NPRA)近期做產品化驗分析,發現馬國3項化妝品,包括Deeja Cosmetic Yulai Cream因含有苯二酚(Hydroquinone);Deeja Cosmetic Laila Cream因含有倍他米松17-戊酸酯(Betamethasone 17-Valerate)及水銀以及Deluxe Beauty-Ultra Lightening Cream Pearl Perfect Fairness因含有水銀等毒性物質而遭該機構勒令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

依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規定,含有苯二酚及倍他米松17-戊酸酯的化妝品須在藥物管理局註冊的藥物,且只能在專業醫療人員的建議下使用。未經專業醫療人員監督使用含有以上物質的產品,可能會引起副作用;其中苯二酚(hydroquinone)可造成皮膚紅腫、不適及改變膚色及讓皮膚變得極度敏感,並導致阻擋紫外線的保護色素減少,從而提高罹患皮膚癌的風險;倍他米松17-戊酸酯可導致皮膚變薄且容易受刺激、長暗瘡、皮膚色素產生變化及可能滲入血液循環帶來危害。馬國也規定化妝品禁止使用水銀,因可能危害健康,被人體吸收並損害腎臟和神經系統,且干擾年幼或未出生兒童的大腦發育。

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要求相關經銷商立即停止出售前述產品,以免抵觸1984年馬國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首次違反條例者之個人,將可判罰鍰2萬5,000馬幣(約合6,104美元)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若再觸犯條例,將可判罰鍰5萬馬幣(約合1萬2,207美元)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抵觸條例的企業,初犯者將可判罰鍰5萬馬幣,重犯者則可判罰鍰高達10萬馬幣(約合2萬4,414美元)。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2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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