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對特定鋼鐵產品防衛措施調查案頃公布最後認定報告

發布日期:2021-05-12

我方頃接獲GCC貿易救濟秘書處(TSAIP)通知,旨揭報告認定受調產品短期內進口激增以及存在嚴重損害與嚴重損害威脅,且兩者具因果關係,並建議課徵為期3年之防衛稅,分別為第1年16%,第2年15.2%,第3年14.44%。

依據GCC共同執行法第76條規定,應對進口數量小於3%之開發中國家排除適用防衛措施,報告調查結果顯示我國進口數量未超過3%,我國應可獲豁免。

待GCC-TSAIP正式公告措施後將續轉知。


出處: 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代表處經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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